近日,腾讯公司诉某软件开发商侵权微信红包功能一案在法院一审宣判,腾讯胜诉并获得75万元赔偿。该案涉及一款名为“微信红包生成器”的第三方软件,被指控未经授权擅自复制微信红包的核心功能和界面设计,构成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。
法院经审理认定,该软件开发者在未取得腾讯许可的情况下,模仿微信红包的发放、领取及展示方式,不仅侵犯了腾讯的软件著作权,还通过混淆用户认知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,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。判决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、消除影响,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5万元。
腾讯方面表示,微信红包作为其核心社交功能之一,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商业价值,此案的胜诉有助于维护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,保护用户权益和知识产权。近年来,腾讯持续加强对第三方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,以推动健康有序的数字生态发展。
专家指出,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,类似“红包生成器”等依附于主流平台的功能模仿软件频现,此判决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,强调开发者需尊重原创,避免通过“搭便车”行为牟利。用户也应警惕使用非官方工具,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。